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时间:2023-12-21 16:56:00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集合15篇)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集合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公司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第八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九条公司招用员工于七天考察期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公司规定签订一至三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试用期为0―3个月。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公司、员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部分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的应按公司规定流程填写加班申请表并审批。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五条员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第十七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或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公司用工当月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员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准时参加早例会接受点名;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并按本公司考勤相关制度履行审批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辞职应当经公司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员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不做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条按本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已由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本公司向每位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员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7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8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9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 ……此处隐藏32884个字……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辞职获准后,凭办公室签发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下井作业,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戴安全帽、携带急救器等;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爱惜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院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单位,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的除外;

(11)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要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生产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生产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生产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进入公司大门禁止吸烟。班前、班中严禁喝酒。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53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单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4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5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公司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单位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6条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2)不穿矿工工作服、安全帽下井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6)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7)非生产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8)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9)携带危险物品入公司的;

(10)在禁烟区吸烟的,班前、班中喝酒的;

(11)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2)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2)未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单位工作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单位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6)将单位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单位外的人阅读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3)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4)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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