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3-12-21 17:13:02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8篇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8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饰公司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1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员工工作素养,促进公司发展壮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三、工作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日打卡签到,迟到每人次缴纳快乐成长基金10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班处理。

2、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等一系列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缴纳快乐成长基金10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

3、每周休假一天,休假时间为周一或周二轮休,其他时间一律请假,没有提前请假视为旷班(旷班一日扣除两日工资)。

4、请假应向主管部门提前一天提出,由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

5、不得对公司内任何员工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诽谤,一旦发现立即清退。

6、维护好个人形象,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违者每人次缴纳成长基金5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

7、自觉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冲撞任何客户。

8、不得借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资源拉私单,一经发现予以200——20xx元罚款。

9、对于公司的重要内容(如报价、材料、客户资料等)不得透漏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违者取消工资。

10、不得越权工作。越权未对客户或公司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越权工作对客或公司造成损失的,越权者承担所有损失。

11、外出时到前台登记。未登记按旷班处理。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树立公司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经济及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公司的财产属公司股东所有,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实行以员工为中心,人人参与的管理制度;实行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公司将以科技为根本,以效率为目标,以全体员工为依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七条公司员工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尊重、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八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九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禁止

怠工,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条公司提倡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一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维护公司声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办公行为准则

一、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工作期间仪表仪容合乎规范、穿着得体、干净整洁,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不得整烫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举止文明,切忌不良嗜好。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需请假,临时外出办公需填写出外联系单,并经部门主管或总经理申请批准。

三、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四、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五、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六、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七、在接打电话和来宾接待时一律使用公关文明用语,客户进门必须站立微笑迎接,主动介绍公司情况。

八、保持工作场所、设施、货架及个人卫生。

九、认真学习并掌握公司的理念、经营模式及产品资料。

十、工作时间应勤于业务,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十一、尽心、尽职、真诚合作,致力创造良好的集体环境,发扬团队精神。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二、爱护公司财物,不以任何形式侵占或破坏公司财物。

十三、公司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不得以私事占用办公电话,妨碍联系公务。办公时间有要事接听私人电话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并以不妨碍公务为前提。

十四、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3

1、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动态,做好市场分析。

3、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竞争对手的各种信息,并认真分析对手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作为自己的运营的参照。

4、制定市场开发方针和计划,并做好各分公司市场开发计划的分解布置落实工作。

5、及时指导各分公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检查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工作。

6、直接参与各重大的市场开发项目,协调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工作。

7、及时总结每次业务活动,不断调整,改进业务工作。

8、负责组织业务学习,进行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此处隐藏4256个字……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八、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处理合同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2、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4、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6、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8、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9、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第八章、质量检查办法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防御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

3、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4、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

5、建立样板制。

各工艺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

以样板引路,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

6、建立三检办法。

各分包单位、外包队、施工班组在施工中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

7、建立工序交接检制。

各工序在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并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耽误的工期和时间由上道工序承担;

8、施工中需要办理隐蔽、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蔽、预检手续,不办理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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